河北省毛体书法研究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社会组织的指令,遵照河北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河北省毛体书法研究会沧州分会、邢台分会、石家庄分会、军旅分会及有关市县区分会,一并撤销!原分会所制行章、财务章及合同章等文书制件一律作废。原债权债务一概由原分会负责人负责了结。河北省毛体书法研究会即日起对遗留问题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原分会会员,符合条件要求的,可加入河北省毛体书法研究会现办事机构(工作委员会)。所任命原分会负责人的职务,已成历史的过去,本会不再认可。会员不符合条件要求的,自然退出本会。
河北省毛体书法研究会
2021年5月18日 |